Monday, March 27, 2006

Do you blog?

看了Taco在小毛關於Blog的文章,突然有些想法。

Blog是種新興的玩意兒,但說新興好像也不太對。國外已經熱了好幾年了。只是台灣比較慢熱而已。

Blog是一個被創造出來的新字。是從[weblog]而來的縮寫,簡單的來說就是網路日誌。
簡單的查了一下歷史。
1997年由Jorn Barger所提出。
1998年,infosift的編輯Jesse J. Garrett將一些類似的網誌網站收集起來,寄給Cameron Barrett。Cameron隨後將名單發佈在CamWorld網站上,許多人亦陸續將網誌的URL給Cameron,慢慢的,一個新的網路社區儼然成型。
1999年,Brigitte Eaton成立一個網誌目錄,收集她所知道的網誌站點。
1999年,Peter Merholz首次使用縮略詞「blog」(from維基百科)

好,歷史回顧到此。

[What can Blog do for us?]
OK,不論你說新聞台、網誌甚至bbs的個人版都一樣,寫的人到底希望從裡面得到什麼?
好像有很多不同的目的:
國外許多公司利用blog作為電子布告欄。員工有意見可以盡情的在上面匿名發表;主管可以即時的回應,是一個理想的溝通平台。

一些成熟的blog可以提供讀者許多即時的消息與資訊,分享第一手的訊息。消息會以網路無遠弗屆的方式在全世界散佈,在轉瞬間消息傳播速度及其影響力是一般人很難想像的。

well,最簡單也最個人化的,就是分享自己。想法、心情、心得、經驗...etc。

我們目前大部分的人會用到的,大概就是第三個吧。

[What about myself?]
說了半天,不說點自己好像在說教般,哈

我是從pchome的新聞台開始的,我記得是Simon引領我進來的吧。(但他從轉戰無名 -> 從無名繞跑已有一段時間,這又是後話了)
回想起來那是一段有很多東西想寫,但沒有寫的窗口的時期。所以新聞台的出現填補了這個缺口。有些東西你沒有特別想跟誰說,有些東西就只是種感覺,有些東西你就是想抒發出來。於是,"我是Joseph,今天我只聽就好,謝謝"就誕生了。看這個新聞台的名字就知道,它和BlockMattew Scudder陪我度過了那樣一段滿天陰鬱滿山憂谷的日子。
看一看,還寫了不少的東西。有些看了會覺得幼稚,有些會心酸,有些會微笑。但這種事不就是這樣嗎?不論如何,那都是屬於你自己的一部份,過去的一部份。

後來到了某一個轉折點-說是轉折點其實沒發生什麼具體的事情,大概只是心境上的轉折點吧-覺得應該換個心情重新出發了。於是把戒酒協會的燈悄悄的熄掉,把大門鎖上。然後深呼吸一大口氣,走到外面的陽光下,擁抱人群。

對我來說,這個Blog代表什麼呢?我想是一個很個人化但也很公開化的東西吧。
個人化的意思是,你主要是寫給自己的。其次才是寫給別人。所以最低限度你必須要自己喜歡自己寫的東西才行。別人喜不喜歡那是其次的問題,寫東西不是為了取悅別人用的。你只是在寫‧你‧自‧己罷了。這麼簡單。這種東西是很獨的,也是很free的。

而公開化呢,是指Blog是一個公開的布告欄。你寫了並公布於網路的同時,你必須假設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到才行。如果你擔心誰看到哪一篇文章會發生什麼事的話,你就乾脆不要寫,省得寫了又提心吊膽。寫在Blog就是有分享的本質在。寫了想讓某些人看,但又不想讓別人看,那太辛苦了,不是嗎?
當然,你可以寫好幾個Blog,然後給不同的人看(只要你有時間經營);也可以選擇隱形的bbs個人版。That's all ok.

[What's the taste of Blog?]
Blog是很獨的東西,意思就是說寫的人決定他要寫什麼;而看的人決定他要不要看
這其實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大家都有很大的自由度,可以自在且快樂的當個blogger&觀看blog的人。
從Blog讓朋友瞭解近況和想法是一個很好的媒介,但不是唯一的媒介。
so...
所以有朋友沒在看你的Blog? That' fine.
有朋友不喜歡你的Blog? That's fine.
你固定看某人的Blog但不愛看另一人的Blog? That's fine.
你會看朋友的Blog並分享自己的看法與感覺? That's great!

Just keep these in mind. It's enough~

Wednesday, March 22, 2006

Before Sunset



Waht do you want to do, before sunset?

在沙灘上奔跑,追尋著你遙不可及的夢想?

向大海怒吼,把所有受過的傷,留過的淚,讓大海通通帶走?

用無窮盡的沙,建築著理想但是脆弱的國度?

還是就是佇立在海邊,靜靜的等太陽彈指間偷偷的沒入大海?

那天的海邊很安靜。偌大的海邊只有幾個人。每個人可以自在的分到一大塊的海,一大塊的沙灘,一大塊的礁石,還有一個怎麼分都分不完的夕陽。

於是一對父子辛勤的穿梭在礁石間抓魚抓螃蟹;一對戀人坐在防波堤上說著屬於他們的軟語呢喃;兩個日本人搞笑的舉著不知名的旗子作怪動作拍照;幾個小孩在沙灘上追逐打鬧;還有一對情侶架著腳架想捕捉夕陽消失的瞬間。

我沒來過這片海灘,卻深深的喜歡上了它。也許不比澎湖的沙灘那樣夢幻,也不比台東的沙灘那樣的潔淨無暇,但在台北,在離我住的地方半小時的車程裡,能有這樣的一片沙灘,我想是一種奢侈了吧。 於是,我們佇立在沙灘上等待著夕陽。

那,在夕陽西下之前,你想做什麼呢?

喔,我們就這樣安靜的站著吧,這樣就夠了,不是嗎 : )

Wednesday, March 01, 2006

These days

這些日子 的確是有些不一樣了。

以前的我總是以為,即使脫離了一個人的狀態,我的生活還是不會有什麼改變的。
大概是因為已經很習慣一個人的生活了吧,習慣了快四年了,變得跟呼吸的一樣的自然不被察覺。再者,我可能本來就是一個性冷孤僻,喜歡窩在自己小空間的傢伙吧。
於是我的理性不斷的告訴我,生活就是這麼一回事吧,一個人和兩個人沒什麼區別。

不過這些日子以來,好像發現自己的理性不如自己想像的那麼堅定不移的樣子。
我的感性努力的拉扯我自以為是的理性,刺探著,拉扯著,破壞著。
於是乎,感性宣告大獲全勝,把那自以為的理性踢到了牆角。

突然覺得,Jane Austen的作品很妙。 "Sense & Sensibility" 或是最近很熱的 "Pride & Prejudice",很多人一開始都會認為大概是指男女主角一個是Pride,另一個是有Prejudice or 一個是比較有Sense,另一個比較有Sensibility,但其實呢,並不是這樣二分法的來分人物的性格的。應該說是男女主角都是既Pride,又有Prejudice,而這種交雜的個性真實的表達了他們內在的情感與感覺,就如同活生生的我們一樣。而所謂的Sense/Sensibility,我覺得更是一體的兩面,是不會單獨存在的。只是每個人的比重不一樣罷了。

所以呢,我自以為無堅不摧的理性,從一剛開始就已經決定了它的命運。
而我旁置許久的感性,現在充盈著我的生活。

的確是有些不一樣了,而最大的不一樣,大概就是更快樂了吧,巨大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