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8, 2006

Mi-Ⅲ & The Da Vinci Code


這是近期看過的兩部電影。稍微comment一下。

Mi-Ⅲ : 一部還不錯的動作片,但不是我心目中的Mission Impossible Series

劇情從頭到尾都很緊湊,幾乎沒有停下來喘息的空間。我猜這跟導演J.J. Abrams有關。
這是一個拍電視劇起家的導演。拍過的"Alias" & "Lost"在美國都有很不錯的好評,得過艾美獎、金球獎等等的大獎,我個人也蠻喜歡他拍的影集。但那純粹是電視影集的角度。
總覺得拍電視影集和電影應該要有些區別。影集必須要短短不到1hr的時間交代一個短的、緊湊的、完整的故事,而每一集若不能抓住觀眾的胃口,接下去的其他集更別說了;但電影不同,它能發揮的空間應該比較大-因為2~3hrs就是一個story,不必考慮其他的(當然,續集電影例外)。但就像以前帶營隊辦晚會時學到的-情緒曲線的高低起伏決定了一個表演的吸引人程度。劇情的高潮應該要有緩慢平鋪的部分來襯托,才能顯出真正的張力。這部分總覺得欠缺了些什麼。

但這絕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在於,從 Mi-Ⅱ 以來,Mission Impossible著重的"team cooperation"的部分幾乎已經消失殆盡。當然,Tom Cruise是一線男星嘛,其他人算什麼?(笑)。但我還是懷念當年TV series的Mission Impossible中,高手、鬼才、千面團隊出任務各司其職的光景。就電影來說,我還是喜歡 Mi-Ⅰ>Mi-Ⅲ>Mi-Ⅱ

The Da Vinci Code : 一部中規中矩的小說翻拍電影。That's it, nothing else.

小說改編成電影是一件不容易的工作,我一向認為如此。電影必須符合原著的精神,否則會被作者甚至書迷argue;但電影必須呈現與小說不同的面向及風貌,否則就失去了拍電影的立意。有點矛盾,不是嗎?
撇開糟糕的影評來說(IMDB的評分比 Mi-Ⅲ 還差,sigh),The Da Vinci Code 算是一部中規中矩符合原著的電影。但很可惜的,我想沒看過小說的人會覺得故事很多地方看不太懂;而看過小說的人則會覺得小說比起電影吸引人得多了。失敗的電影?從這個角度來說也許有一點。一部好的改編電影應該要讓沒看過原著的觀眾覺得融入劇情沒有障礙困難,而看過原著的人覺得看到了有別於文字的view。For example,我覺得魔戒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The Da Vinci Code 實位於一個很不利的situation。那就是故事的內容雜而且大,當你因為時間考量選擇了把一些不是劇情主線的內容刪除時,你也刪除了那些本來最引人入勝最有趣的"旁枝末節",兩難,不是嗎?
對於在西方世界的宗教團體引發的抗議與不滿,也許沒有天主/基督教背景的我們比較難以理解箇中緣由,然而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是,Da Vinci Code is just a fiction, not a history. 由此觀之,應該就沒有什麼好爭論的了吧?就像是寫推理小說的人並不會真正去殺人一樣,這只是小說的空間罷了。
In short, 就電影 v.s 小說而言,我還是喜歡小說多得多。

Tuesday, May 23, 2006

美好的一仗已經打完

1-0,1-3,2-3,3-3,3-4
象徵著今年我的NBA季後賽已經告一段落。
好像比預期的更早一點,有點失落,但很奇怪的,卻出奇的平靜。以我這個"易受影響的敏感體質"來說,似乎不太正常。

後來想想,應該是老套的說詞:結果不是最重要,過程才是。
當然了,可以的話,我們寧願選擇結果和過程兼顧,但我們不是早就知道世事並不總是如你所預期的嗎?
理由有點老套,但卻是千真萬確。
套句版友的說詞,0.4秒我們都經歷過了,還有什麼更能打擊我們?

我是一個幸運的球迷,
1999年目睹了馬刺第一個冠軍盃。

2003年,馬刺拿下了第二座冠軍。更重要的是,我所景仰的海軍上將退休前,手上高舉著冠軍盃,了無遺憾的帶著戒指光榮離去。那是感人的一刻。

2005年,兩支銅牆鐵壁的球隊-馬刺&活塞在總冠軍賽殺的昏天黑地,毫不僥倖的你一拳我一拳的互搏、廝殺,打滿了七場才分出勝負。當"We are the champion"的歌聲響起時,我感動的不能自己,像是自己也在場上似的歡欣鼓舞。
Duncan在失去David Robinson的指導依靠下,以季後賽MVP之姿奪得第三座Trophy。他長大了,足以成為隊上的No.1,正如David Robinson以前的角色一般。

2006年,歷經了1-3的絕對落後,追成了3-3;上半場落後快20分,下半場追到了平手,甚至差點終結比賽,成了第九支從1-3落後翻盤的球隊。so...失落嗎?有一點。但難過嗎?不會。即使被無聊的嘲諷我也不在乎了-因為我見識到了一場精彩的比賽和一支永不放棄的球隊。

馬刺的球風被許多人批評成無趣、呆板、無活力。但我想那只是因為他們沒有真正的瞭解這支球隊。更正確的來說,也許只是屬性不合的緣故。
當關鍵的第五場戰,進行到第四節後半,Duncan被連續吹判幾個離譜的犯規時,你不會看到他吹鬍子瞪眼的跟裁判咆哮或是嚷嚷,而是露出了一絲苦笑,繼續回去防守端防守。教練Popovich也是同樣,他不會在賽後對著媒體大放厥詞:"裁判到底會不會判阿?這就是我們的裁判水準嗎?blah blah"。他們想的同一件事情:接下來的部分要打的更好才行。就是這麼簡單。這就是這支球隊的特色:他們說的不多,但他們以行動證明。重點是,他們是一個團隊,一個有團體精神的團隊。
也許我就是喜歡這一點。符合我的屬性。

明年再來吧~今年美好的一仗已經打完,謝謝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