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8, 2006

Mi-Ⅲ & The Da Vinci Code


這是近期看過的兩部電影。稍微comment一下。

Mi-Ⅲ : 一部還不錯的動作片,但不是我心目中的Mission Impossible Series

劇情從頭到尾都很緊湊,幾乎沒有停下來喘息的空間。我猜這跟導演J.J. Abrams有關。
這是一個拍電視劇起家的導演。拍過的"Alias" & "Lost"在美國都有很不錯的好評,得過艾美獎、金球獎等等的大獎,我個人也蠻喜歡他拍的影集。但那純粹是電視影集的角度。
總覺得拍電視影集和電影應該要有些區別。影集必須要短短不到1hr的時間交代一個短的、緊湊的、完整的故事,而每一集若不能抓住觀眾的胃口,接下去的其他集更別說了;但電影不同,它能發揮的空間應該比較大-因為2~3hrs就是一個story,不必考慮其他的(當然,續集電影例外)。但就像以前帶營隊辦晚會時學到的-情緒曲線的高低起伏決定了一個表演的吸引人程度。劇情的高潮應該要有緩慢平鋪的部分來襯托,才能顯出真正的張力。這部分總覺得欠缺了些什麼。

但這絕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在於,從 Mi-Ⅱ 以來,Mission Impossible著重的"team cooperation"的部分幾乎已經消失殆盡。當然,Tom Cruise是一線男星嘛,其他人算什麼?(笑)。但我還是懷念當年TV series的Mission Impossible中,高手、鬼才、千面團隊出任務各司其職的光景。就電影來說,我還是喜歡 Mi-Ⅰ>Mi-Ⅲ>Mi-Ⅱ

The Da Vinci Code : 一部中規中矩的小說翻拍電影。That's it, nothing else.

小說改編成電影是一件不容易的工作,我一向認為如此。電影必須符合原著的精神,否則會被作者甚至書迷argue;但電影必須呈現與小說不同的面向及風貌,否則就失去了拍電影的立意。有點矛盾,不是嗎?
撇開糟糕的影評來說(IMDB的評分比 Mi-Ⅲ 還差,sigh),The Da Vinci Code 算是一部中規中矩符合原著的電影。但很可惜的,我想沒看過小說的人會覺得故事很多地方看不太懂;而看過小說的人則會覺得小說比起電影吸引人得多了。失敗的電影?從這個角度來說也許有一點。一部好的改編電影應該要讓沒看過原著的觀眾覺得融入劇情沒有障礙困難,而看過原著的人覺得看到了有別於文字的view。For example,我覺得魔戒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The Da Vinci Code 實位於一個很不利的situation。那就是故事的內容雜而且大,當你因為時間考量選擇了把一些不是劇情主線的內容刪除時,你也刪除了那些本來最引人入勝最有趣的"旁枝末節",兩難,不是嗎?
對於在西方世界的宗教團體引發的抗議與不滿,也許沒有天主/基督教背景的我們比較難以理解箇中緣由,然而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是,Da Vinci Code is just a fiction, not a history. 由此觀之,應該就沒有什麼好爭論的了吧?就像是寫推理小說的人並不會真正去殺人一樣,這只是小說的空間罷了。
In short, 就電影 v.s 小說而言,我還是喜歡小說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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